饮食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6-22 点击数:

饮食服务中心

管理制度汇编

 

2020年版)

 

                                              

前 言

 

为进一步深化饮食服务中心的管理,调动中心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保证食品安全,切实维护中心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中心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饮食服务中心于20177月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189月、20204月进行了第两次修订,建立了较完整、全面的制度体系,使中心逐步向科学的管理模式转变。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饮食服务中心发展的根本,更重要的是中心的形象是在一系列看似繁杂的制度中体现出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进程,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现将中心规章制度编辑成册,便于中心各部门广大炊管人员学习、查阅和贯彻执行有关制度。

愿我们的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饮食服务中心

2020426

一、目录

二、 饮食服务中心简介... - 7 -

三、 饮食服务中心组织机构图... - 9 -

四、 员工守则... - 10 -

五、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 - 12 -

六、 伙食工作管理委员会... - 12 -

七、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 12 -

八、 规章制度... - 13 -

1. 山东中医药大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13 -

2. 山东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三级巡查制度... - 14 -

3.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 15 -

4.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 16 -

5.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 17 -

6. 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 18 -

7. 集体采购管理制度... - 18 -

8.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 19 -

9.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 20 -

10.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 21 -

1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 22 -

12. 食品原料验收管理制度... - 24 -

1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 25 -

14. 粗加工切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26 -

15. 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27 -

16. 面点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28 -

17. 凉菜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29 -

18.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 30 -

19.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 31 -

20.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 32 -

21.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 33 -

22.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 34 -

23.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 35 -

24.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 37 -

25.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 38 -

26. 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 39 -

27. 清真窗口管理制度... - 40 -

28. 五病从业人员调离制度... - 41 -

29. 食堂防投毒管理制度... - 42 -

30. 食堂投诉受理制度... - 42 -

31. 招聘管理制度... - 43 -

32. 餐厅大厅空调、照明管理制度... - 45 -

33. 食品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 47 -

34.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 47 -

35. 员工浴室管理制度... - 50 -

36. 员工更衣室管理制度... - 51 -

37. 禁烟工作管理制度... - 51 -

38. 电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 53 -

39. 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54 -

40. 餐厅经理接待管理制度... - 56 -

41. 学生食堂餐桌规范使用规定... - 57 -

42. 千佛山校区开水房监管制度... - 57 -

43.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 58 -

44. 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 59 -

45. 节水节电制度... - 60 -

46.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60 -

47. 档案管理制度... - 61 -

48. 财务管理制度... - 63 -

49. 财务报销制度... - 65 -

50. 财务内部监督制度... - 65 -

51.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 66 -

52. 大宗物品采购及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 67 -

53. 文明服务用语标准... - 68 -

九、 岗位职责... - 69 -

54. 饮食服务中心职责... - 69 -

55. 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 70 -

56. 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 71 -

57. 中心会计岗位职责... - 72 -

58. 中心出纳岗位责任... - 73 -

59. 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 74 -

60. 人力资源工作岗位职责... - 74 -

61. 食堂门卫传达岗位职责... - 75 -

62. 员工宿舍门卫传达岗位职责... - 76 -

63. 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 76 -

64. 食品留样岗位职责... - 77 -

65. 食品安全检测岗位职责... - 78 -

66. 中心采购岗位职责... - 78 -

67. 中心保管岗位职责... - 79 -

68. 菜车司机岗位职责... - 80 -

69. 食堂信息系统运维岗位职责... - 81 -

70. 综合维修岗位职责... - 81 -

71. 消防安全员岗位职责... - 82 -

72. 餐厅经理岗位职责... - 82 -

73. 炊事班长岗位职责... - 84 -

74. 炊事员岗位职责... - 85 -

75. 保洁员岗位职责... - 85 -

十、 操作规程及要求... - 86 -

76. 原料采购 食品贮存及库房要求... - 86 -

77.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程及要求... - 88 -

78. 粗加工及切配操作规程及要求... - 89 -

79. 烹调加工操作规程及要求... - 90 -

80. 面点加工操作规程及要求... - 91 -

81.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及要求... - 91 -

82. 食品留样规程及要... - 92 -

83. 安全使用燃气规程及要求... - 92 -

84. 售饭操作规程及要求... - 94 -

85. 饮食服务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操作规程及要求... - 94 -

十一、应急预案... - 98 -

86.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98 -

87. 饮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 101 -

88. 饮食服务中心防汛抢险应急处置预案... - 102 -

89. 饮食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104 -

90. 饮食服务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 - 109 -


一、

二、 饮食服务中心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是在原膳食科基础上,于19981月组建的后勤餐饮实体,隶属于山东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主要承担山东中医药大学长清校区和千佛山校区23000余名师生员工餐饮保障任务。

饮食服务中心设有财务管理办公室、集体采购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四个食堂管理部和物业管理部等职能部门。下辖四个学生食堂,包括:千佛山校区学生食堂和长清校区学生第一食堂(三层)、学生第二食堂(三层)、远方阁餐厅(两层),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就餐座位5600余个。目前,饮食服务中心共有员工520余人,其中在编人员9人。

经过多年发展,饮食服务中心在学校和后勤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食堂建设和经营管理取得较好成绩,中心实现了管理信息化、售饭结算数字化、厨房用餐不锈钢化、采购供应集约化,餐具洗涤机械化,形成适合师生消费的多元化经营结构,学生食堂经营按基本大伙、特色餐饮、风味小吃等定位经营,菜品价格按高、中、低档,并以中低档品种为主,实行分类经营。为丰富学生饮食多样化、个性化、丰富化的需求,饮食服务中心在创建特色餐厅及提升办伙水平做了多方面研究与实践,基本大伙、特价菜(1元菜)、免费汤足量供应,馒头0.25/个,成本不足部分由中心对食堂进行补贴,保证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形成系列化的风味特色,满足学生多种口味饮食需求;结合学校专业特点,推出中医特色药膳菜品,并逐步增加菜品种类,使药膳菜品种类不断完善,力争将药膳菜品做成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一大特色。

中心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开放信息渠道,加强和完善监督反馈机制。实时调控,充分利用大伙补贴调节基金,保证饭菜价格稳定。所有饭菜价格由中心统一严格管理,并制成价格牌统一挂于售饭窗口,明码标价。开展走进餐厅活动,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增加助学岗位,充分体现亲情助学理念。丰富活动载体,包括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端午节免费发粽子鸡蛋、女生节就餐打折活动、中秋节免费发月饼、新生军训免费发放面包等,全面提升餐饮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保证食品安全是中心工作重中之重,饮食服务中心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通过食品原料集体统一采购、农残检测、原料入库、原料出库、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食品销售、洗刷消毒等流程进行严格的监管,食品添加剂实行“五专两公开”,实施“厨房亮化”工程,强化了透明服务,并在所有食堂大厅、走廊、出入口安装了监控设备,做到实时监控全覆盖。

饮食服务中心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努力探索,从人力资源、固定资产、原料请购、采购、入库、出库、销售、结算等各流程全部采用了电脑信息化管理系统。

通过努力,饮食服务中心在服务质量、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获得师生的好评,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多年来先后获得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高校标准化食堂”、山东省卫生厅 “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山东省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处颁发的“山东省高校伙食管理工作示范单位”、济南营养学会“营养健康配餐示范单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清洁厨房”荣誉称号;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济南”品牌引领行动典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省级“清洁厨房”、“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学校食堂、济南市城市管理局颁发“济南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先进餐饮单位”、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食安山东”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在多年的改革、探索、实践和发展中,饮食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学校的长远规划和后勤管理处改革与发展整体战略,一直注重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发展思路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抓管理,重服务,始终坚持“三服务,两育人”宗旨,坚持饮食安全和生产安全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办伙条件和就餐环境,为学校教学、科研、生活提供了有力的后勤饮食保障

 

三、 饮食服务中心组织机构图


四、 员工守则

一、工作态度

1.礼貌:对就餐人员和同事彬彬有礼,态度诚恳,举止稳重。

2.热情:以亲切的微笑、文明的语言、周到的服务来满足就餐人员的各种需求。

3.效率:以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就餐人员的赞誉。

4.责任:尽职尽责,一切事情力求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

5.协作:员工之间互相配合,齐心协力完成工作,维护中心利益。

6.服从:员工要切实执行领导指派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二、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离岗、串岗。

2.按照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3.做到“站立服务、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规范服务”。

4.员工上班前和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不准在工作区内抽烟、吃东西,不得在人前剔牙齿、抠鼻孔、挖耳朵、伸懒腰、修指甲、抠脚指。

5.上班期间不做私活。

6.对待就餐人员的投诉和批评,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就餐人员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告知领导。

三、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1.员工的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上岗要统一着装,工作服纽扣要扣好,帽子要戴端正,并佩戴工号牌,工牌号统一挂至左胸处。

2.工作服分冬装和夏装,不得混合穿戴,反季节使用。

3.员工在上岗期间,一定要注重个人形象,搞好个人的卫生,勤洗澡,定期理发。个人的衬衣、长裤要经常换洗,保持整洁、干净、卫生。

4.男员工头发后不过衣领,前不挡眉毛,鬓发不过耳,不准留怪异发型。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不准染指甲,不准浓妆艳抹。

5.工作期间,除手表外不得佩戴其它饰物。

6.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严禁穿短裤和背心,长裤严禁向上挽裤角。

四、文明服务

1.服务热情、周到,面带微笑,使用文明用语。

2.售饭时应端立于售饭台前,不得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禁止吸烟。

3.售饭一视同仁,尊重就餐人员,耐心细致地作好解释工作,坚决杜绝与就餐人员发生正面冲突。

4.在售饭时,不允许做一些与工作无关并有碍卫生健康的行为,如摸头发、脸、抠鼻子等。

5.主动征求就餐人员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就餐人员的沟通与联系,并及时改进工作。

五、拾遗

员工在工作场所拾到的财物,不论价值高低,必须立即上交上级主管处,并作详细登记,不得私自收藏,若拾遗物不报,则视为偷盗行为。

六、财产

1.食堂所有炊事用品用具均为中心财产,无意或有意损坏,均必须酌情赔偿。

2.注意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水电及低值易耗品一定要精打细算。

3.员工如犯有偷窃行为,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七、出勤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或提前下班,应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班,需先履行请假手续。

八、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破坏、防工伤事故,发现事故苗头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并及时查找处理。

2.班前、班后认真检查本岗位的水、电设备,消除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发现设备中运行不正常,立即通知部门领导联系有关人员到场处理。

3.发现火警要保持沉着冷静,切不可惊慌失措。如因漏电或油锅引起的火灾切勿用水或泡沫扑灭,要使用就近的专用消防器材扑灭,并立即通知餐厅或中心有关负责人。

 

五、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

任:高树中

副主任:徐 杰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合刚 吕霞霞 程书华

办公室主任:于合刚

六、 伙食工作管理委员会

任:高树中

副主任:徐 杰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  雷  于合刚  于华荣  王  锋  曲智勇  刘勇军 李子峰 陈 众

念金波  周东民  姜锡斌  唐迎雪 商庆新  程书华  滕佳林

办公室主任:于合刚

七、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高树中

副组长:徐 杰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合刚  吕霞霞  陈 众  陈宏志  念金波  程书华

办公室主任:程书华  陈宏志

八、 规章制度

1. 山东中医药大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领导都十分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抓紧、抓好。为了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拟定本制度。

一、食堂食品安全责任

1、文明服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

餐厅经理必须在开学初期制定本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必须持有健康证,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必须做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负食品安全的相关责任,餐厅经理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食堂工作人员与餐厅经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餐厅经理是所管辖食堂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是各自岗位的直接责任人,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必须保证食堂出售的全部食品安全,采购员负责第一关(不准采购成品直接出售给学生),仓库保管员(验收员)负责第二关,食堂组长(领料)第三关,食品制作人员第四关,餐厅经理把握最后一关,人人把关,人人负责,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第一。

2、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工作。

食堂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任何时候,食堂各个大小门都必须关好,仓库一定随时上锁,未经保管员同意严禁任何人进入仓库。如有送食堂所需物品而进入食堂的,组长必须严密注视,直至其人离开食堂。全体工作人员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人为破坏,确保食堂卫生安全。

3、加强组织纪律,严格卫生标准。

食堂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格管理自己的刀具,严禁借出。上班时必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一定要讲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准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剩余熟食必须加盖加罩。

4、做好其他安全工作。

食堂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电、防爆、防烫等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二、责任追究

1、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其它安全制度不健全,没有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追究餐厅经理责任,并扣发餐厅经理当月补贴,直至完成任务。

2、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不明,各种制度落实不力,学校领导发现食堂存在食品不安全因素,追究食堂管理责任。

3、食堂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餐厅经理必须马上报告上级领导,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处理事故,学校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对餐厅经理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罚款、待岗或下岗处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若发生事故而瞒报,将对餐厅经理和直接责任人从重处理。

2. 山东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三级巡查制度

为保障校区安全稳定,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校区三级巡查制度。

第一条 三级巡查制度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岗位职责,由分管处领导监督具体责任人完成安全巡查工作,对校园内负责区域、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一级巡查:以各中心为主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的巡查。由部门负责人带队,根据岗位职责巡查本部门岗位履职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总结,每月末进行汇总报后勤管理处。

第三条 二级巡查:以分管处领导为主采用定期方式进行的巡查。由分管处领导带队,会同各中心参与。巡查的内容主要是发现问题及督导反馈情况,进行汇总登记,报后勤管理处。

第四条 三级巡查:以后勤管理处为主采用不定期方式进行的巡查。由处主要领导带队,相关中心参加。巡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等。

第五条 重点检查内容:消防、电力、天然气、暖气、给水、防洪、防盗、建筑物结构、生活设施等。

第六条 建立健全三级巡查制度,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巡查情况要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三级巡查登记表》,发现轻微安全隐患由责任人及时处理并上报,经处理仍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分管处领导,由分管领导督办、整改;重大安全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1752日)

3.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员工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饮食服务中心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员工(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饮食服务中心每学期开学前对员工进行一次集中健康查体,每年共组织两次集中健康查体,开学后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健康查体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中心员工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组织员工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餐厅经理要随时掌握员工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中心员工健康证明由饮食服务中心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4.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员工培训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饮食服务中心员工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经健康查体合格后的员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制定员工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须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饮食服务中心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

六、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档案由饮食服务中心统一保存,以备查验。

5.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员工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饮食服务中心员工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须戴口罩。

二、员工操作前手部须洗净,操作时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要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须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须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须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要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须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6. 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员工工作服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中心专门成立洗衣房,专为员工清洗工作服。

四、工作服要定期更换、清洗,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员工的工作服须每天更换。

五、员工上厕所前须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六、待清洗的工作服须远离食品处理区。

七、工作服由饮食服务中心统一发放,每名员工配备2套工作服。

7. 集体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饮食服务中心实行集体采购制度,中心成立集体采购办公室,负责中心食品原料及物资采购工作,集体采购办公室主任由中心主任兼任。

二、采购人员在集体采购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具体采购工作。

三、中心下属各食堂所需的米、面、油、调味品、蔬菜类、食品类等均由集体采购办公室统一采购,食堂严禁擅自联系供货商订购物资。

四、食堂所有食品原料的请购、采购及结算业务全部通过“饮食服务中心物资采购软件系统”,所有报销凭证全部为机打凭证。

五、采购蔬菜、零散食品原料等由采购员与结算员去市场采购,采购员禁止接触现金,所有付款项目全由结算员结算,单车每次采购不得少于两人,严禁单人进行采购。米、面、油、调味品等大宗物资由中心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六、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心制定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集体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

七、食堂所需要的食品原料,采购人员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供应,不能影响食堂的正常运营。

八、采购的物品必须经仓库保管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九、采购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采购凭证,整理保存好各种收据,及时进行报账,做到账物相符。采购报账手续应严格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十、供应商提供的各类索证证件由饮食服务中心统一保管,以备查验。

8.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证,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

二、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员妥善保存,并将有关复印件送交饮食服务中心存档,以备卫检部门监督、检查之用。

三、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四、不能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单等各类证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五、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六、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各类许可证,并做好记录,如提供证件不全者禁止验收入库。

9.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要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须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须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须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采购台账由中心保管人员负责。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须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要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要做到账实相符。使用台账由中心保管人员负责。

三、专区存放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专区存放由中心保管人员负责。

四、专器称量

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

由集体采购办公室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中心保管负责食品添加剂的保管、记录、分发等。

采购人员、保管人员、食品添加剂使用人员须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饮食服务中心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保管和餐厅经理分别签订责任书。食品安全管理员、餐厅经理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10.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就餐师生。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要按照规定悬挂于各餐厅门口位置,便于就餐师生了解相关信息。

1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由中心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采购、保管)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采购人员、保管人员要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人员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或统一招标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采购人员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须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长期定点采购或统一招标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四、采购人员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统一招标批量长期采购时,须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采购人员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须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采购人员从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须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采购人员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须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须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人员采购乳制品的,须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采购人员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须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人员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须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保管人员首先检查采购人员或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购物凭证、各类证件、检验报告、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档案是否齐全,并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做好台账。采购记录、台账要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保管人员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等,不得涂改、伪造,交由饮食服务中心档案室统一保管,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12. 食品原料验收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原料入库验收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原料的验收由中心保管及食品检测人员相结合方式验收。

二、中心保管与食品检测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关培训

证书方可上岗。要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三、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心制定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验收管理制度》、《保管员岗位职责》、《食品检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四、定型包装的食品(或原料)的验收

1.首先进行索证索票,食品原料入库前,保管人员严格按照各类规章制度相关规定,检查采购人员或供应商提供的购物凭证、各类证件、检验报告、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档案是否齐全,并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2.检查食品原料的包装是否污秽不洁和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是否腐败变质,是否过保质期等。采购记录要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验收食品(或原料)数量及单价,检查每笔供应清单,做到准确无误。

五、非定型包装的食品(或原料)的验收

1.首先进行索证索票,食品原料入库前,保管人员严格按照各类规章制度相关规定,检查采购人员或供应商提供的购物凭证、各类证件、检验报告、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档案是否齐全,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2.检查食品原料是否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现象;是否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是否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质品;是否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是否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验收食品(或原料)的数量及单价,做到准确无误。

3.仪器检查:对蔬菜农药残留、食用油、肉制品、粮食、面粉、豆制品等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对检测不过关的食品原料严禁入库。

1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须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须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要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须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时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要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要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要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须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须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14. 粗加工切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须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须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要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要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15. 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禁止烹调加工。用水水质须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须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须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须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16. 面点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须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须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要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须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17. 凉菜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凉菜加工,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待配制的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须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须戴口罩。

三、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须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时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五、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凉菜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七、凉菜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八、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九、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须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十、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18.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饮食服务中心下属各食堂,根据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每餐都要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中心为每个食堂配备专用食品留样间,留样的采集和保管由中心保管人员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留样食品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五、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中心保管人员须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食品留样记录档案统一由饮食服务中心存档,以备查验。

 

 

19.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中心为各食堂配备了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均已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须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须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以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须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须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20.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须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设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工作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五、食品处理区须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须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每次使用前须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21.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师生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学校及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由中心统一归档备查。

22.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首负责任,强化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所有自查记录需留存完整,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需备注说明。

五、月度自查情况及时在食堂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六、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七、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归档管理。

八、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工作列入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并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内容。

23.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设立食品检测室,对食品进行查验。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5.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6.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7.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师生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

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进入食堂。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

24.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包括: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5.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6.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7.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9.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0.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第一条所列的食品,应停止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2.将标识不合格食品撤出,退回供货方;

3.将质量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交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可能造成安全危害的,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5.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应当在经营场所或学校范围内公示,通知购买食品的师生退货;

四、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师生明示补救措施。

五、坚决杜绝未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在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名义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行为。

25.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饮食服务中心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三、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五、废弃物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六、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八、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九、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十、中心负责人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26. 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加强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饮食服务中心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提高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在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须取得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须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培训完后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由考核部门发给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承担以下管理职责:

1.餐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2.餐厅服务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3.餐厅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4.餐厅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5.餐厅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6.餐厅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7.餐厅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27. 清真窗口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少数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尊重穆斯林民族生活习惯,满足清真师生的就餐要求,饮食服务中心专设清真窗口,主要加工生产出售清真食品,并制定清真窗口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清真窗口所有员工应遵守少数民族的有关规定,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认真干好工作,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同学的意见,力争将清真窗口办好。

二、集体采购办公室要严格按规章制度采购清真食品,杜绝“三无”产品进入餐厅,中心保管要认真验收,确保清真食品的质量。

三、该窗口由专人负责、专人加工、专人出售,并对员工做岗前培训,了解少数民族同学的生活习惯,并设专用加工炉具、冰箱等其它专用工具,清真窗口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必须按照民族生活习惯进行定点采购,禁止采购猪肉、狗肉、驴肉、骡肉、各种动物血、不带鳞的鱼等,采购物品单独入库存放。杜绝与清真窗口无关的工具、食品等进入加工间。

四、中心将对清真窗口加强管理,并对清真窗口政策上给予必要的倾斜,落实上级对少数民族生活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如有补贴及时补贴到窗口单位。

五、饮食服务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少数民族师生采取多种形式争取意见,努力办好清真窗口,帮助少数民族同学解决困难,保证他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完成他们的学业,对饮食服务中心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政策,努力办好清真窗口。

六、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将清真窗口的管理纳入中心管理的重要工作中。

七、对清真窗的员工教育、培训、处罚、劳动纪律、服务态度、食品卫生等同其他员工一样对待,确保中心工作顺利进行。

28. 五病从业人员调离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同时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调离人员要有《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和《调离回执》存档;

七、中心对所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29. 食堂防投毒管理制度

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加强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饮食服务中心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岗位责任制。

二、加强对食堂值班人员的管理,做到晚间下班后,各操作间不许随便进入,要关门上锁。

三、每个操作间均要有专人负责,闲杂人员不允许随便进入,张贴明显标志,必要进入时要做好登记制度。

四、每天工作后,各操作间的物品、食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清点,不允许将食品留在外面。

五、售饭间及操作间要禁止外人进入,食堂重地,闲人免进。

六、食堂进货、购货要索证索票,从正规渠道正规厂家采购。

七、库房要专人负责管理,做到进货、出货时及时进行登记和验收。

八、食堂钥匙不得转交非工作人员,如需请非中心维修人员维修,必须报中心批准并派专人在现场。

九、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检查门锁是否有撬过的痕迹,调味罐等是否原样,发现异常立即上报中心负责人。

十、食堂内禁止摆放无关的化学物品及药品。

十一、一旦发现有投毒迹象或已发生,应立即进行抢救和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0. 食堂投诉受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管理,及时有效处置食堂投诉。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在食堂餐厅设立值班经理接待处,并设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便于接受全校师生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二、接到投诉后,中心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汇报,绝不允许隐瞒不报,否则将严格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三、根据投诉内容,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处置办法,及时进行整改,并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

四、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饮食服务中心与餐厅签订的责任书,对责任单位(个人)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在学校橱窗张贴公示。

五、如有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投诉的,学校饮食服务中心应做好下列工作:

1. 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封存问题食品中,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监管部门汇报。

2. 立即将疑似食物中毒人员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确认后交予食品药品监督局处理。

4.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局、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 落实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 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1. 招聘管理制度

根据饮食服务中心及所属餐厅的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在餐厅从业人员不能满足岗位需求时,需通过各种方式招聘引进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定人,确定职数;

2.任人唯贤,择优录用,鼓励能人兼职;

3.严禁招用童工和不适合该岗位工作的人员。

4.不遵守国家法规和中心规章的不予录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凡年满16周岁,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初

中以上文化程序,符合中心下属餐厅岗位聘用条件者,均属聘用对象,懂烹饪技术,有饮食服务经验者优先录有。

三、招聘方式:

1.各餐厅岗位由餐厅经理自主招聘。

2.中心直属岗位由饮食服务中心以劳务派遣形式从长清人力资源公司招聘。

四、人员录用:

不论中心直属岗位还是餐厅岗位,凡被录用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到饮食服务中心登记入档,由餐厅招聘的员工与餐厅经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健康证、居住证、工作牌,并进行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的员工根据中心与长清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为准。

五、员工录用后的培训:

1.由饮食服务中心对新录用的员工进行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的培训。

2.各食堂、餐厅对新录用的员工进行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意识、礼议服务要求等进行培训。

六、人员招聘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1.被判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2.参加非法组织者;

3.品行恶劣,曾受过开除处分者;

4.吸食毒品或有过吸食毒品历史者;

5.经防疫站体检身体不合格者;

6.年龄未满16周岁或男超过45周岁,女超过40周岁。

32. 餐厅大厅空调、照明管理制度

饮食服务中心为积极响应学校节约型校园的建设工作,加强餐厅大厅空调使用及灯具照明管理,本着节约用电、安全管理、降低能耗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厅空调使用管理:

1、餐厅空调实行统一管理:

大厅空调由饮食服务中心派专人统一管理,非管理人员严禁私自开关空调,特殊情况(如维修、调试空调等情况)需向餐厅组长汇报。

2、餐厅空调管理人员安排:

1号餐厅1-2楼、2号餐厅1-2楼大厅空调由郭俊信负责管理。

1号餐厅3楼大厅空调由朱京友负责管理。2号餐厅3楼大厅空调由叶民和刘文祥负责各自所属空调。

大厅空调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空调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空调开放时间准时开关空调,严禁私自调整空调开放时间。

3、空调开关日期、时间:

开放日期:空调的开放时间由中心统一制定(视天气情况)。

开放时间:早6:30---8:30 10:30---12:30 16:30---19:00

4、空调温度设置:

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空调开启后正常温度设置在26℃左右。

5、使用空调时,物业公司必须关闭大厅窗户,以免冷气流失,保持室温,禁止空调开放时间内开窗。

6、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管理人员应立即关机并及时报修。

二、餐厅照明管理:

1、餐厅大厅照明实行统一管理:

大厅照明由饮食服务中心派专人统一管理,非管理人员严禁私自开关灯具,特殊情况需向餐厅组长汇报。

2、餐厅大厅照明管理人员安排:

所有餐厅大厅照明中午关灯时间大厅有控制开关的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灯具开关在餐厅班组操作间内的,由各班组经理负责开关。

所有餐厅大厅晚上关灯时间由各楼层餐厅经理负责(具体管理人员由各楼组长安排)。

大厅照明要严格遵守中心的管理制度,准时开关照明灯具,严禁私自调整开关时间,如违反中心规定,中心将视情节轻重对管理人员做出处罚,情节严重时将取消管理人员的管理职位。

3、大厅照明开关时间:

开灯时间:

1号餐厅1楼、2号餐厅1楼开灯时间:

早上上班中午13:30,下午:15:30—下班时间。其它时间关闭。

1号餐厅2-3楼、2号餐厅2-3楼开灯时间:

早上上班—中午13:30,下午:16:00—晚上下班。其它时间关闭。

餐厅晚上最晚关门时间(可根据自己时间调整,但最晚不能晚于以下时间):

1号餐厅1楼西门:20:00, 北门:22:002楼:20:003楼:21:00

2号餐厅1楼:22:002楼:21:003楼:22:00

4、特殊情况须向各楼组长汇报,不得私自改变关灯时间。

三、远方阁餐厅、经十路校区餐厅根据各自情况在以上基础上合理安排时间。

33. 食品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检验检测人员要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和环境安全防护等有关知识。

二、严禁在检验场所饮食、吸烟或化妆。

三、不得在检验场所会客,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检验室。

四、检验室需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检验无关的物品。

五、检验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六、不可将私人及无关的物品带入检验室。

七、在提取检品或试剂时,禁止用口做吸量操作。

八、保持检验室环境卫生整洁,操作时如有样品、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处理;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清洁工作台面。

九、工作完毕,脱去工作服前,须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十、严禁老鼠、苍蝇、蚊子及蟑螂等有害生物进入检验室。

34.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员工宿舍是员工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使之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憩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在饮食服务中心员工宿舍住宿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饮食服务中心负责员工宿舍统一分配,宿舍管理员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四、入住管理

1.凡离家较远且自愿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由主管餐厅经理根据饮食服务中心统一分配给各餐厅的房间安排入住。入住时需联系宿舍管理员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包括姓名、房间号、床位等)。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餐厅经理及宿舍管理员要求,服从统一安排,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3)夫妻都在中心所属餐厅工作,已在外租房者并享受租房补贴者;

4.员工申请入住时,需自觉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其相关制度。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迁离宿舍,并由餐厅经理告知宿舍管理员办理退床手续(宿舍管理员要将每间宿舍的空床位进行标注)。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员工须维护好室内卫生,宿舍日常卫生由舍长(舍长由本宿舍舍员推选)负责监管,室内日常卫生清扫工作由该舍员工轮流值扫,当值人员必须按规定打扫干净宿舍卫生。

3.增强能源节约意识,做到随手关灯、关水。晚上熄灯时间不得超过2300

4.住宿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得任意移动或损毁宿舍、洗刷间等各类公共设施。

5.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床位。

6.住宿人员须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以及私拉、乱接、乱搭电源。

7.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住宿人员须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宿舍区域乱丢、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更不得在墙上乱贴、乱涂、乱画、乱挂。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10.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宿舍就餐者,必须妥善收纳残汤剩水于垃圾桶内。

11.时刻谨记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2.注意防盗、防丢失,个人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否则,产生的损失概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

13.宿舍内严禁打架、滋事、酗酒、赌博、吸毒、色情等不法行为或其他有损公德及不良风俗的行为不良活动

14.未经中心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5.任何人在未经中心批准不得带非本中心人员进入宿舍留宿。

16.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拒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2)屡次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酗酒者;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4)吵闹、屡劝不改者;

5)未经批准擅自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者;

6)在宿舍内擅自集会传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者。

17.因违犯宿管制度而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35. 员工浴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浴室的管理,保持浴室的卫生及设施的完好,让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的洗浴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浴室使用范围:饮食服务中心员工。

二、浴室开放时间

女员工:周一、周三、周五、周日

男员工:周二、周四、周六

中午:13:00—14:30 晚上:19:00—21:00

三、浴室管理内容

1.浴室设兼职管理员一名,管理员在准时开放使用浴室前,先对热水箱放满水并进行蒸汽加热,以保证员工洗浴时有足够的热水。

2.管理员负责浴室及更衣间的卫生工作,确保地面清洁、无杂物、无污水,衣柜整洁无灰尘。

3.管理员准时到岗,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让员工使用上洗浴设施。

4.管理员要严格管理洗浴人员,有权制止非中心人员及不遵守洗浴制度的员工洗浴。

四、员工洗浴须知

1.洗浴员工要服从管理员的管理,遵守浴室管理规定,并爱护浴室的设备设施、用品,不得损坏洗浴设备,更不准擅自改变、破坏和拆移洗浴设施,以及野蛮使用,损坏者按价赔偿并罚款100元。

2.员工洗浴时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和贵重物品,勿携带现金等贵重物品洗浴,如丢失物品,中心只负责查找,不负责经济赔偿。

3.在浴室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滑倒和摔伤、烫伤。

4.严禁在浴室内大声喧哗、嬉水打闹以及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元。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每位员工应有较好环保意识及节约意识,洗浴时必须节约用水,对浪费者将给予批评和罚款,直到取消其在员工浴室洗浴的福利。

6.严禁在浴室内洗涤衣物,违者罚款50元。

7.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在室内乱写乱画,乱丢垃圾。

36. 员工更衣室管理制度

一、男女更衣室要有明显标识,更衣室门窗要保持完好。

二、更衣橱要摆放整齐。

三、更衣橱外不得放置衣物、鞋子。

四、更衣室为公共场所,要时刻保持清洁、无杂物。

五、更衣室内严禁存放食品及易燃易爆品。

六、更衣室内严禁吸烟。

七、员工更换衣物时要文明有序。

八、更衣橱出现坏损时,部门负责人要负责及时上报及时维修。

37. 禁烟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开展禁烟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创建良好的餐饮服务环境,创建无烟卫生餐厅,结合饮食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禁烟工作管理制度,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一、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1.长清校区领导小组:

长:于合刚

副组长:毕春玉 崔兴贵 刘建军 崔得学 王雅威

员:崔得勤  刘忠传 侯小兵 李大伟 崔德标 朱京友  

康新瑞 孙功安 郭俊信 曾凤富 赵素芳 张春梅 刘文祥

2.千佛山校区领导小组

长:张守忠

副组长:王传海

员:杨继民 王绍红 周长功

二、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遵守本禁烟管理制度。

2.负责本餐厅的禁烟工作,定期对餐厅进行检查,做好检查登记,领导全餐厅开展禁烟、劝阻吸烟工作,一旦发现员工违纪吸烟行为,前两次先予以书面警告记录入档,对于屡禁不止者,第三次发现将进行罚款及解聘处理。

3.小组成员不得在餐厅内吸烟,并积极戒烟。

4.领导小组应负责在管辖的区域内无烟头、无吸烟者,有劝阻吸烟者的义务。

三、餐厅内落实无烟环境

1.餐厅和操作间内明显位置(入口处、大厅、工作场所)张贴禁烟标识,并保持标识完整、清晰。

2.餐厅内所有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落实员工违纪吸烟扣罚制度。

3.利用多种方式进行禁烟知识宣传。

4.工作场所明显位置设立控烟告示牌。

5.餐厅内所有的工作场所和就餐场所禁止摆放烟灰缸。

四、全体员工均应做禁烟表率,并参加禁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培训。全体员工均是禁烟义务宣传员,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38. 电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中心员工电动车停放管理,有效落实管理责任,正确引导和规范员工电动车存、取行为,充分、合理、安全、有效利用车辆存放场地,切实维护中心及员工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中心电动车车棚供内部员工免费停放电动车使用,由专人看护及管理,车棚只允许停放两轮电动车,自行车和三轮车停放至车棚外围,禁止进入车棚,外部人员及社会车辆严禁入内。

二、车棚使用门禁系统,凭授权的门禁卡进入车棚,门禁卡只允许本人使用,禁止转借他人或一卡多人使用,如违规使用被发现中心将收回违规使用人门禁卡。

三、所有使用电动车车棚存放车辆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车棚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看守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向相关管理人员及看守人员提出无理要求,不得强行霸占或非法利用车库场地存放除员工个人上、下班使用车辆以外的任何私人物品。

 四、员工应爱护车棚设施,时时处处做到既方便自己又方便他人。存放车辆时应按顺序、齐头、紧凑停放,禁止任何乱停乱放行为发生。

五、车库内为员工提供电动车充电电源,为保证用电安全并杜绝火灾隐患,车库电源只允许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以外的其他任何电器使用车棚电源。

六、员工存放车辆后必须落锁,并将车上物品随身带走,凡无锁或锁失效,发生车辆及物品丢失的,其责任由车主本人自负。

七、车棚管理人员要尽忠职守、严格管理、加强防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禁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并随时做好车棚的卫生清洁工作。

八、车棚管理人员值班期间,特别是节假日及夜间值班时,应密切关注车棚内部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安全和治安状况,切实加强车棚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及设施完好情况的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置、及时报告,并记录在案。

九、在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违反上述各条款中相关要求或禁止条款的行为,中心将对当事人或责任人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处罚标准定为每次20100元。

十、凡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造成中心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39. 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厅安全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常抓不懈、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中心的财产安全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餐厅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工作有关法规和安全防火规定,接受中心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安全防火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配合做好防火工作。树立全员安全意识,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餐厅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等所有使用电器设备的操作程序,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每周检查电器、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中心,由中心派持有电工上岗证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严禁私自对用电设备进行维修。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变线路,严禁私自安装和乱拉电线等配电设备,中心对用电设备进行限制管控,不再增添新的用电设备,严禁私自购买及增添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引起短路事故。

四、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五、厨房在卫生清洁时严禁用水冲浇电器,以防漏电带来的人员触电伤害,厨房灶具旁的墙壁、抽油烟罩等容易被油污染的位置应每天下班后清洗,厨房要组织员工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六、油炸食品时,锅里的油不应超过油锅的三分之二,并注意防止水滴和杂物掉入油锅,致使食油溢出着火。与此同时,油锅加热时应采用温火,严防火势过猛、油温过高造成油锅起火。

七、餐厅配电室内及配电箱上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八、厨房内的燃气供气管道、阀门装置必须定期检查,防止发生泄漏。如发现燃气管道 、阀门泄漏,首先应紧急关闭阀门,及时开窗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厨房中的灶具与可燃物应有足够的间距,以防烤燃可燃物。燃气设备使用严格按照《安全使用燃气管理规程及要求》的规定操作。

九、中心为餐厅用电功率大,危险性高的电器安装了警示灯,餐厅须随时检查警示灯是否损坏,损坏时及时更换。餐厅下班时必须关掉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冰箱除外),关闭所有燃气阀门,切断燃气总气源、火源、电源,并经检查无误后方可下班离开。餐厅经理和厨房负责人在每日下班前要做安全检查,重点是燃气管道、配电盘箱、电器及线路的安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做详细记录,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中心每年与餐厅各班组负责人签订“餐厅班组目标管理责任书”时,一同签订“用电用气安全及消防安全责任书”,餐厅各班组负责人为所管辖的餐厅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所管辖的餐厅用电用气安全及消防安全工作,凡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由各班组责任人承担,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40. 餐厅经理接待管理制度

为提高饮食服务质量,强化餐厅监督管理力度,给师生营造一个安心、舒心的就餐环境,架设饮食服务中心与师生沟通的桥梁,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正当合法权益,饮食服务中决定完善餐厅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成立餐厅经理接待室,广泛得听取师生意见,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餐厅经理接待室的必要性

目前我校长清校区共有两个餐厅,在餐厅运行过程中,在某些方面还有许多待提高和整改的地方,目前师生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缺乏通畅的反映和解决问题的适当途径,因此成立餐厅经理接待室,以便协调广大师生和食堂之间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二、接待时间

每周三、周五中午1130-1230,下午1630-1730(如遇假期暂不开放),由餐厅经理轮流接待。

三、接待地点

一号餐厅二楼正门楼梯处,饮食服务大学生人力资源办公室

四、交流、沟通内容

凡对饮食服务中心有什么意见或好的建议,都可以在接待日与餐厅经理交流,餐厅经理负责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做好记录。

五、意见反馈

1、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如需沟通协商解决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情况。

2、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改、处理后,将整改措施、处理意见和结果在公告板上进行通报。

41. 学生食堂餐桌规范使用规定

为规范学生食堂餐桌的使用并加强管理,减少因管理不规范造成餐桌损坏、丢失、因占座影响就餐等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食堂内餐桌未经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批准严禁私自对外借用,食堂内工作人员私自对外借用餐桌一经发现,饮食服务中心将对其进行处罚。

二、借用餐桌人员在借用食堂餐桌前,须先由所在院系或学生工作处、团委写书面“借用餐桌申请”并签名或盖章,在将餐桌搬出餐厅时要留下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归还餐桌时食堂将证件返还。

三、借用餐桌人员要爱惜餐桌,避免人为损坏餐桌。

四、借用餐桌人员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并摆放到位,以免影响同学们就餐。

五、因食堂餐桌专为学生就餐使用,根据我校学生就餐特点,开饭期间就餐人员多,就餐时间集中,为了不影响同学们就餐,禁止在食堂内占座学习。

42. 千佛山校区开水房监管制度

为加强开水房管理、维护开水房内的秩序,保障正常使用,确保同学们的正常生活用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开水房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管理,配备清洁员负责做好开水房的管理和卫生保

洁工作。

二、进入开水房应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按序打水、不得拥挤,预防烫伤、滑倒等。

三、节约用水、合理用水,注意开水房卫生,请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严格管理。开水只保障饮用,严禁其它用途取水。

四、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手乱扔杂物,废物请放入垃圾筒内。

五、爱护、正确使用公共设施。所有设施严禁擅自拆卸、挪动,注意安全,严禁擅自触动电器开关等,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六、供应开水设施为智能控制,每开早6点至晚10点为供应开水时间。

七、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取水时间,尽量错开取水高峰,以免拥挤。

43.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规范饮食服务中心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使设备故障得到及时排除、设备保养得到按时进行,保证饮食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设备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维修制度

1.食堂经理接到设备、设施维修的报告后,及时到现场查看,如故障不能自行排除,须填写“维修申请单”,送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安排维修人员前去维修,如需紧急维修,可直接电话联系综合办公室,先由维修人员前去维修,维修时补填“维修申请单”交维修人员。

2.维修人员接到“维修申请单”或综合办公室安排后,应及时到故障现场进行查看和维修。

3.维修人员修复不了的故障,如是保修期内的,及时与保修部门联系维修;如是保修期外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专业维修单位前来维修。

4.维修人员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人员应在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由综合办公室根据申请单内容登录“维修仓管管理系统”,对维修所用的材料进行填报,维修材料根据项目分为中心支付和食堂支付,需分别填报,填报完成后,每月底由报修食堂经理签字,财务办公室根据填报内容对由食堂支付的材料从食堂营业收入中扣除。

二、设备维护制度

1.设备维护工作实行使用食堂日常维护、定期专业维护相结合的原则。

2.对电动设备、天然气灶台、蒸汽阀门等关键设备或部位,使用食堂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并执行定点、定人,即固定设备的使用地点、确定设备的使用人员、确定的使用人员就是日常维护工作责任人。

3.各食堂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应做到:使用前必须查看设备状况,确保无异常情况;使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在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必要的设备清洁和维护工作。

4.食堂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每天对所有设备使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执行“设备维修制度”。

5.饮食服务中心维修人员每月应对各部门的电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专业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6.专业保养工作,电动设备应从传动系统、电路控制系统、机械系统、以及设备电源供给系统等方面,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对不能自行维护项目,执行“设备维修制度”。

44. 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降低食堂的采购成本和节约能源,完善中心管理制度,确保食堂物资采购正常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车辆是食堂物资采购的必备工具,专门用于在市区内采购各种物资,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擅自用车。如由于擅自用车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司机本人负责,并作辞退处理。

二、驾驶员由中心指派,并须持有效驾驶证上岗,司机因事请假时,由中心派人顶班,保证正常采购。

三、司机必须遵守各种交通规则,熟悉业务,文明驾车。司机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负责,不得报销。

四、节约用油。采购时,尽量减少车次、缩短车程,降低采购成本。每天要根据各食堂所报的采购物资,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和采购路线,避免重复行车。

五、统一停车地点。每次采购完毕后,要把车辆冲洗干净,停放在中心指定的停车地点。长清校区停车地点——2号食堂地下室;济南校区——学生食堂。

六、爱护车辆,出车前司机要对车辆的重要部件(如刹车系统等)进行检查。在行车中也要注意看仪表是否正常,听声音是否异常,一旦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以确保行车安全。

七、车辆维修由司机负责。司机发现车辆异常,需要维修时,首先报告中心主任,然后送指定维修点维修。

45. 节水节电制度

为认真做好食堂水电管理工作,积极采取节水节电措施,创建节约型校园,结合食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水电管理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牢固树立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

二、要自觉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自来水用完后随手关闭,严禁跑、冒、滴、漏。严禁常流水。食堂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内的水电设施,发现有跑、冒、漏的现象及设施损坏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和报修。

三、食堂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因违章用电引发的火灾及其它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食堂自负,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食堂经理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节水节电、爱护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教育,使食堂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树立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的思想意识。工作人员自觉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46.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的效益,特做如下规定:

一、中心专门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由中心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心每年或学期末组织有关人员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核实、清查,并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列入对本单位责任人的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责任人上岗、轮岗、调离时,必须对单位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坚持固定资产的交接制度。

二、各单位申请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由集体采购办公室购买,购买后必须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验收后凭中心主任和采购人员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报销。

三、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必须落实到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操作规定和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按《炊具设备机械维修制度》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

五、所有的固定资产不经中心主任、副主任批准,不得擅自挪用、移动、拆毁、调换和出借,需经批准挪用、拆毁、调换和出借的需先办好相应的手续方可施实。

六、资产的报废,要有中心主任、副主任、修理工签字,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七、固定资产全部通过“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管理,要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账,对固定资产的单位、品名、产地、出厂日期、价格、使用年限等准确地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

八、对管理不善或违犯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7.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饮食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中心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中心主任审阅后归档。

2.饮食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档案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二、归档范围
1.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中心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中心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中心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中心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中心的大事记及反映中心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三、归档要求

1.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4.档案管理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中心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48.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饮食服务中心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一、银行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等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各类大宗业务结算均需使用银行转账方式。

2.单位银行账户必须按照银行规定开立并使用。严禁将本单位银行账户供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3.银行出纳根据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正确、熟练填制各种银行结算凭证,填写时必须看清收、付方单位名称、账号。做到字迹清楚,数字正确,大小写相符,印章齐备。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4.根据收、付记账凭证及所附银行结算凭证,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账簿摘要清楚,数字正确,符合记账要求。月末,与银行核对账面余额,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及时购买各种银行收、付凭证,保证工作需要,对空白的转帐支票、现金支票等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6.支票领用登记制度。签发支票时要登记支票领用簿,注明收款单位、用途、金额、签发日期,并需领用人签字确认。

7.支票印鉴章应分开存放,妥善保管。

二、现金管理

1.在营业过程中,经过批准的特殊情况可收取现金(如临时就餐开票处),其他部门在营业中一律不得收取现金,必须通过售饭机营业。如有发现,予以重罚。

2.收取的各类现金收入,均需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财务收据作为记账依据。库存先进余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如若超过规定限额,应与当日将相应款项存入单位银行账户。

3.除一般零星支出外,各类业务支出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现金出纳依照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付款,不得出现白条抵现金现象。

4.原则上不得出现现金借款业务,确需办理现金借款的,须经相应负责人审批,并及时清算。

5.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通过财务收支渠道列帐,如有发现不正规渠道的,从严处罚。

6.现金出纳根据收、付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账簿摘要清楚,数字正确,符合记账要求。每个工作日终了盘点现金余额,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会计档案管理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性,更好地为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本办法。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2.饮食中心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3.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须由财务室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装订成册、整理立卷,并定期移送至学校档案室。归档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4.会计档案借阅实行审批制度。凡需借阅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5.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10年、30年和永久保存,从会计年度终了以后第一天算起。

49. 财务报销制度

为加强饮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财务报销制度,特做如下规定:

1.各类业务结算原则上均需提供正规票据。对于无法取得正规票据的蔬菜采购业务,需凭借物资采购软件打印出的结算凭证报销,由采购员、食堂负责人、保管(验收员)确认后,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2.除一般零星支出外,各类业务支出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3.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经费支出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类业务报销均需依照经费审批权限,经相应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4.饮食中心发放的在职人员劳务费,需遵照《山东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劳务费》的要求执行。

5.饮食中心如需购置固定资产,依照设备处规定,依照相应的采购程序予以购置,并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后,方可报销。

6.各类大宗业务的结算,均需留存相应合同,以备查阅。

7.无论任何报销均应符合经费开支范围之内,确保手续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予以拒绝。

50. 财务内部监督制度

一、对财务各种原始记录进行监督控制,对于记录各项开支的原始资料的格式予以统一规定,根据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有效地保证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加强对原始凭证的监督和审核,由专人负责对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性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除拒绝受理外应向上级汇报。

三、购入设备、材料等严格按合同办事。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到货情况与合同不符的,应拒付或部分拒付款项。缺乏保管等人员签字验收的票据,拒绝办理入库入账手续。

四、中心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五、各食堂餐厅直接用于食用的蔬菜、食品、调料等物品采取集体采购形式。由中心牵头,学校审计、纪检、资产处、学生处等部门联合监督进行采购任务。

六、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并定期分析、梳理和清理往来账项。库存管理人员详细统计购入的货物制作库存明细表,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交盘点表。

七、对各种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复查审核。

八、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及培训,及时发现不足并纠正,提高会计人员的履职能力。

九、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51.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印章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中心印章管理制度;

一、中心印章包括中心公章、财务专用章、中心主任印鉴章等。

二、饮食服务中心印章保管人员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盗用或滥用,以免中心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防止印章被盗; 中心印章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三、财务专用章和中心主任印鉴章由会计和出纳分开保管使用。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用于财务收据,银行业务的办理。银行预留印鉴和财务收据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下班或离开岗位时,要及时将所保管的印章锁入保险柜,严禁将印章转借或交于他人使用。

四、饮食服务中心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五、使用公章时应办理审批手续,中心主任审批,中心主任因事外出,可委托指定人代为审批。

六、开具介绍信,必须由中心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七、员工要求中心出具证明需用公章时,须经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八、中心公章无特殊情况不得随身携带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需带章外出办事时,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带。

九、发现印章丢失印章保管人应立即向印章管理负责人报告。

52. 大宗物品采购及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饮食服务中心大宗物品采购及大额资金管理,根据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反馈的意见,结合饮食服务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物资采购

1.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及食品原料质优价廉,由资产处、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组成的工作小组,对大宗物品统一进行招标采购。原则上每23年进行一次招标。

2.采购招标种类包括米面类、食用油类、猪肉类、鸡肉类、调味品类、禽蛋类等。

3.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对供货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考核,签定供货合同。饮食服务中心负责对招标采购物品进行监管,对供货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立即进行淘汰。

二、财务管理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财务人员:财会人员实行财务处派驻制度,由学校财务处指派专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及管理。

3.财务核算:饮食服务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按照学校要求,每月向财务处提交综合报表一次。年底提供年度综合报表。

4.审批权限:对饮食服务中心资金使用实行层级审批管理制度。财务支出实行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负责人等3人以上签字制度。10000元(含10000)以内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审批;10001-30000元(含30000元)由后勤管理处分管处长审批,30001元以上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

5.按照审计处和财务处要求,定期进行内部财务审计。

6.对食堂所有原料请购、采购、入库、出库、结算采用进销存管理软件系统进行全方位管理。

53. 文明服务用语标准

为了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服务就餐师生,加强工作人员服务素质培养,强化内部管理,从管理的实际出发,制定文明服务用语标准,达到严已宽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1、您好!您需要点什么;

2、请稍候,马上就来;

3、请您拿好;

4、请大家自觉排好队,人多,越挤会越慢的;

5、对不起,这次失手了,请您多多原谅;

6、请您遵守秩序,按顺序排队,请您不要拥挤;

7、对不起,这是制度,不能违反;

8、同学们比较多,请您尽量抓紧时间;

9、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10、实在对不起,菜已经给您打好了,再调换不符合卫生要求,请谅解;

11、请您放卡;

12、这个我不知道,真抱歉,不过我可以帮您问问;

13、您的意见很重要,我们抓紧研究改进;

1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15、再见,欢迎您再来;

16、对不起,我们的工作还不尽完善,今后一定努力改进;

 

 

九、 岗位职责

54. 饮食服务中心职责

  1. 一、在后勤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长清校区和千佛山校区学生食堂和远方阁餐厅管理工作,做好职工及学生用餐管理,负责餐厅各种手续的办理,保证饮食安全。

  2. 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保证饮食工作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严格执行国家粮油政策,认真制定、落实并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3. 三、负责制定中心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方案。

  4. 四、负责长清校区和千佛山校区学生食堂和远方阁餐厅等工作岗位的工作标准制定。并按照程序聘任其负责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5. 五、负责管理好中心各餐厅主、副食的集体采购工作,以及各种炊具、机械的购置和维修工作。

  6. 六、严格财务纪律,搞好财务核算,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查监督。精打细算,做好成本核算,有效控制饭菜价格。合理使用资金,维护就餐者的利益。

  7. 七、负责饮食服务中心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

  8. 八、负责食堂超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负责食堂车辆管理。

  9. 九、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实行民主办伙,认真听取就餐者的意见。定期检查各食堂的伙食质量、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办伙水平 。

  10.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和其他工作。

55. 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 一、中心主任在后勤管理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饮食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

  2.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后勤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中心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   三、制定中心工作规划,制定中心管理工作改革方案,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主持讨论、制定、完善工作人员的工作规范、操作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4.   四、教育中心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加强对员工文化、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

  5.   五、掌握中心的经费使用,遵守国家的财经政策,执行学校的财会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6.   六、负责中心人事管理,人员调配和员工的业务技术考核,职称评定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7.   八、保证正常伙食供应工作,改善伙食,提高质量,深入餐厅检查成本核算、卫生等工作,抓好食堂管理工作。

  8.   九、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   十、对中心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定食堂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教育员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水、电、气及原材料。

  10.   十一、发挥民主办伙的作用,定期召开伙管会,征求师生对饮食工作的意见,对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处理和答复。

  11.   十二、了解员工情况,关心员工生活,解决员工困难,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搞好员工的集体福利工作。

  12.   十三、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和其它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56. 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 一、中心副主任在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完成分管的工作,主任外出时,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2. 二、协助中心主任制定中心工作规划,制定中心管理工作改革方案,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主持讨论、制定、完善工作人员的工作规范、操作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3. 三、负责财务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工作,掌握中心的经费使用,遵守国家的财经政策,执行学校的财会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员工健康查体、员工培训、人员调配和员工的业务技术考核,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和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4. 四、负责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食品加工、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各个环节、处理伙食意见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5.   五、对中心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定食堂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教育员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水、电、气及原材料。

  6.   六、工作要善始善终,做到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有讲评总结。

  7.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和其它工作。

57. 中心会计岗位职责

  1. 一、中心会计在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   二、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严格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3.   三、熟悉饮食中心各环节的经济活动内容,积极协助领导工作,为领导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和有关财务信息。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四、精通财务软件各个模块的使用及维护,充分发挥财务软件的各种功能,使会计工作达到规范、快捷、准确的要求。

  5.   五、经常核对售饭系统的有关数据,做到账账相符,保证其正确性及衔接性。

  6.   六、认真执行中心签订的各项经济目标责任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保证中心各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7.   七、严格按照《饮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审核每一张单据,做好制单、记账工作。坚决杜绝违反财务规定的会计事项发生。

  8.   八、认真审核各餐厅物资报表,掌握每月经营情况,定期到各餐厅进行库存物资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每月核对物资报表与总账相关科目余额,保证账表相符。

  9.   九、审核出纳报送的“现金日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余额及银行存款余额。每月对出纳库存现金进行一次核查,保证账实相符。

  10.   十、每月根据中心管理规定,计算全中心人员工资、劳酬及加班费等。

  11.   十一、认真结账,月底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饮食中心经营核算表”、“管理费用明细表”,报送中心领导和有关上级审阅、监督。

  12.   十二、装订、保管记账凭证,按时间顺序排列存放,以便核查。

  13.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包括中心日常辅助工作)。

58. 中心出纳岗位责任

  1. 一、中心出纳在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 二、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严格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3. 三、负责办理中心所有的现金收、付款业务以及银行的现金存、取和转账业务。

  4. 四、负责中心支票的购进、发出登记以及空白支票的保管。

  5. 五、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6. 六、收款必须开收据,并写清交款人姓名及事由,文字简明扼要,金额大小写要一致,收款后,收据上要加盖“收讫”章。

  7. 七、付款时,要严格审核每一张发票、入库单据手续是否齐全, 金额是否正确,审核完毕,方可付款。对于不符合手续的单据有权拒绝办理。发放给单位内部的工资、酬劳等,必须由领款人签字,付款后要在付款单据上加盖“付讫”章。

  8. 八、遵守现金管理规定,超过现金支付限额的业务,要办理转账手续。

  9. 九、严禁私自借出、挪用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存。

  10. 十、收、付现金当面点清,做到无差错,并于当天记好现金日记账,结出余额,核对库存,做到帐实相符并填写《现金日报表》。如有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向主管主任和会计报告,长款收账,短款自赔。

  11. 十一、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限额,超出库存限额的现金须清点无误后及时送存银行,取回交款单记账。

  12. 十二、月底及时与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报送会计审核。

  13. 十三、完成中心日常工作如:人力资源、车辆管理、食安检测、工资考勤等工作。

  14. 十三、认真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9. 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1. 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2.   二、按照上级统一规定,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进行分类编号,注意划清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

  3.   三、随时将新增加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做到账物相符。会同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终全面清点。盘盈、盘亏、损坏等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完整无缺。

  4.   四、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编制固定资产报表,做到账、卡、物相符。

  5.   五、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会同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进行分析。加强维护保养,挖掘潜力,对闲置的固定资产及时督促处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年终进行总结。

  6.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要有审批手续,凡不能继续修理使用的固定资产,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填制报废单并由维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报废等账务处理。

  7. 七、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清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如有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再调整账务。

  8. 八、认真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0. 人力资源工作岗位职责

  1. 一、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在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2.   二、协助中心建立健全招聘、培训、工资、保险、福利等人力资源制度建设。

  3.   三、建立、维护、审核中心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

  4.   四、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实务的操作流程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实施,配合其它部门工作。

  5.   五、收集相关的劳动用工等人事政策及法规。

  6. 六、协同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业务培训,执行培训计划。

  7. 七、认真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1. 食堂门卫传达岗位职责

  1. 一、中心出纳在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 二、餐厅门卫传达24小时值班,负责餐厅安全保卫管理、食堂内分管的环境卫生(包括:餐厅外围卫生、车棚卫生及停车管理、餐厅小西门及南门外围卫生 )、食堂下班关门后对水、电、报警器、照明检查、电动车(自行车)库的管理,加强对出入人员的检查,确保餐厅安全。

  3.   三、要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不徇私情,不得擅离职守。如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中心形象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4.   四、对违章违纪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如发生被盗、火灾等事故,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5.   五、加强巡视,每晚食堂下班关门后要对楼层各个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包括水、电、煤气报警器、走廊照明的巡视检查,检查一遍操作间门口有无警示灯亮;门窗是否全部关闭;煤气报警器提示是否正常;餐厅走廊灯具是否关闭;餐厅下班后自来水是否关闭;做到晚上走廊灯、水龙头、警示灯、门窗全部关闭,煤气报警器显示正常,并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餐厅部门负责人,做到及时处理。

  6.   六、认真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2. 员工宿舍门卫传达岗位职责

  1. 一、中心出纳在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 二、员工宿舍传达24小时值班,负责员工宿舍各类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加强对出入人员的检查,确保员工宿舍安全。

  3.   三、要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不徇私情,不得擅离职守。如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中心形象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4.   四、对违章违纪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如发生被盗、火灾等事故,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5.   五、加强巡视,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餐厅部门负责人,做到及时处理。

  6. 六、做好食堂住宿员工登记及管理工作。

  7. 七、认真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3. 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 一、在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食堂食品留样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饮食服务中心的相关制度规定。

  2. 二、监督检查餐厅粮、油、配料等原材料的进货渠道,保证进货渠道正规,粮、油、配料质量合格以及督促保管员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登记工作。

  3. 三、检查督促餐厅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和食品加工、存放过程及中心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及保管存档。

  4. 四、检查食品和原料的存放是否按要求,是否符合规范。

  5.   五、检查冰箱、冰柜、消毒柜、灭蝇灯等设施的使用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

  6.   六、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每日组织各餐厅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有记录。

  7.   七、做好食品留样的管理工作。

  8.   八、在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及时做好应急报告及应急处理。

  9.   九、加强对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切实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卫生和饮食安全。

  10.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4. 食品留样岗位职责

  1. 一、在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食堂食品留样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饮食服务中心的相关制度规定。

  2. 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每餐都要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3. 三、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4. 四、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达到存放时间后方可清理掉。

  5.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6.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食品留样工作人员须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 七、食品留样记录档案由留样人员存档,以备查验。

  8.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5. 食品安全检测岗位职责

  1. 一、在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食堂食品原料安全检测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饮食服务中心的相关制度规定。

  2. 二、检测项目: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检测、肉类瘦肉精检测、餐具大肠菌群检测。

  3. 三、每天对中心使用的食品原料及餐具进行抽样检查和化验。

  4. 三、记录检查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每日填写检查报告并向食品安全办公室汇报。

  5. 四、对中心的质量分析会提供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

  6. 五、对原料采购质量和产品生产质量进行监督,凡不合格原料和产品有权通知停止使用或出售。

  7. 六、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6. 中心采购岗位职责

  1. 一、中心采购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饮食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食堂服务的思想,要深入调查了解市场信息,掌握市场价格波动,确保采购的商品质价相符、价廉物美。

  2.  二、加强工作责任心,主动钻研采购业务,熟练掌握产品质量伪劣的鉴别方法。

  3. 三、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禁请客、送礼或以采购为名义的吃、拿、卡、要等行为,杜绝损人利己和损公肥私。

  4. 四、广开采购渠道,严格按各单位的需求采购货物,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对急需用商品要随时采购。

  5. 五、增强服务意识,经常深入各单位,虚心听取意见,主动热情服务并不断改进工作。

  6. 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采购要认真负责,对购进的物品要严格把关,严禁购买腐烂变质和“三无”的物品。对已购入的质次、价高或腐烂、变质、“三无”的物品,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换货,否则,由采购人员承担损失。

  7. 七、采购中必须遵循货比三家原则,及时将所了解的价格、质量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在取得同意后购进。

  8. 八、及时结账,对有押金的物品,要及时督促归还,借款要及时冲销。

  9. 九、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7. 中心保管岗位职责

  1. 一、中心保管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   二、熟悉保管业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心有关规章制度。

  3.   三、严格验收制度,把好入口关,先验质价,再过秤,确保质价量相符。

  4.   四、保证供应和库存物资不积压、不变质。变质食品不入库、不发放,发现问题及时请示处理,全心全意为一线服务。

  5.   五、进出物资要记账,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严格执行领、发料制度。

  6.   六、账目要日清月结,认真做好月终盘点和对账工作,配合成本核算及时算清食堂账目。

  7.   七、及时清查库存情况,做到不积压、不断档。

  8.   八、确保仓库安全,与库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内休息、闲谈,不经批准禁止出售各种物品和私人食品进库存放。

  9.   九、熟悉所保管物资的品种、数量,掌握正确的物资保管方法,坚持库存物资先进先出,有序按层分类堆放的原则,保持通风、干燥,认真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投毒、防腐、防鼠、防虫。

  10. 十、对由保管不善造成的财产损失,将由保管员个人负责,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11. 十一、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8. 菜车司机岗位职责

  1. 一、菜车司机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安排,保证按时出车,并按中心规章制度做好出车、回车的各项检查,积极配合中心采购人员完成中心的主、副食品及蔬菜的采购运输任务。

  2. 二、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行车。外出购运主、副食品及蔬菜时协助做好食品物资的装卸,及时清扫车厢内残留物。

  3. 三、爱护车辆,做好例行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况。

  4. 四、定期检查,清除事故隐患,一般故障要自行及时修理,自己无法排除的故障,报请中心主任同意后到指定地点维修。

  5. 五、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注意节约用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用车或变相私自用车,采购以外用车,须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出车;

  6. 六、做到车有问题不上路。

  7. 七、采购任务完成后,将车辆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

  8. 八、严禁酒后、疲劳、无证驾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 九、无出车任务时,按中心统一作息时间到采购部上班。

  10. 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9. 食堂信息系统运维岗位职责

  1. 一、食堂信息系统运维工作人员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学校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2. 二、负责饮食服务中心食堂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3. 三、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4. 四、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熟悉系统软件结构和硬件配置,一旦出现软硬件故障及时排除。

  5. 五、定期维护保养系统打印机、终端电脑,及时排除故障。

  6. 六、做好数据备份工作,每日对数据库进行备份。

  7.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0. 综合维修岗位职责

  1. 一、综合维修人员在中心主任和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干私活。

  2.   二、负责对餐厅机械设备、电源线路、供电设备、冷冻设备、视频监控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树立为餐厅服务思想,努力钻研维修技术。提高业务水平。做到出现故障,随叫随到,并确保维修质量。

  3.   三、熟悉掌握各餐厅机械设备、冷冻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构造、规格、型号以及操作规程。

  4.   四、定期对餐厅电源线路、供电设备、各种机械、冷冻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   五、经常向餐厅操作人员宣传、讲解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

  6. 六、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后,一般故障,库房有备用配件的当天修好,无备用配件的两天修好;较大故障要提前向中心主任汇报,讲明原因,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供领导参考。

  7.   七、按时完成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并且保证质量。

  8.   八、积极主动修旧利废,节约经费开支。

  9.   九、购置较大的零配件须经设备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请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

  10.   十、健全维修记录,对设备的添置、报废当好参谋。

  11.   十一、坚持安全生产,按章操作,杜绝人身事故和机械事故的发生。

  12.   十二、保持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工作场地,文明操作。

  13. 十三、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1. 消防安全员岗位职责

  1. 一、消防安全员在中心主任和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全中心的电、气、电梯等安全工作。

  2. 二、安全员必须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防止一切麻痹松懈的思想。

  3. 三、安全员每天负责对餐厅(食堂)的管道煤气、安全用电、安全生产等有关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4. 四、安全员每天用专用仪器对燃气灶进行漏气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5. 五、安全员必须在餐厅下班后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餐厅(食堂)门窗、电器、水管、灯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中心和食堂经理汇报。

  6. 六、安全员要经常宣传和提醒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

  7. 七、对违章操作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和停止操作的权力。

  8. 八、每月向中心汇报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

  9. 九、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2. 餐厅经理岗位职责

  1. 一、餐厅经理在中心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遵守学校、后勤管理处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作风正派、树立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

  2. 二、负责本餐厅的经营管理,处理餐厅日常事务,带领餐厅员工认真完成中心制定的经营目标。

  3. 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上班期间如有事外出,须向中心主任请假。

  4. 四、按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好一日三餐售饭工作,不得出现晚点售饭现象。

  5. 五、认真做好本餐厅的成本核算工作,加强管理,不断降低经营成本。出售的饭菜要严格按照中心统一制定的价格,严格掌握盈利幅度。

  6. 六、提高饭菜质量,严禁加工和出售变味、变质食品,由此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将撤销餐厅经理职务并追究责任。

  7. 七、负责本餐厅员工的聘用、管理、奖惩,处理好员工的奖金、各类保险和福利待遇的评定与发放工作。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8. 八、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心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搞好餐厅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 九、关注师生员工需求,保证优质服务,经常听取师生员工对本餐厅工作的意见,了解师生员工满意程度并采取措施组织改进,履行服务承诺。

  10. 十、努力提高本餐厅的服务质量,倡导全体员工说文明用语,做文明员工。树立“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宗旨,工作中要做到热情、礼貌,不得与就餐者发生任何形式的行为和语言冲突。

  11. 十一、根据不同季节不断更换食品花色品种,不断推出新品种。

  12. 十二、认真落实中心管理制度,督促员工完成本职工作,做到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

  13. 十三、认真做好本餐厅的“防火、防盗、防投毒、防工伤事故”工作,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14. 十四、抓好本餐厅节水、节电工作。

  15. 十五、抓好餐厅炊事用具、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用电,爱护公物,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处理库存物资和饮食机械设备。

  16. 十六、认真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3. 炊事班长岗位职责

  1. 一、在餐厅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班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以身作则,带领大家积极开展工作。

  2.   二、根据员工业务特长,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落实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3.   三、确定每日主、副食的制作品种和数量,即要保证各档次饭菜的供应,又要有目的的调剂花色品种,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需要。

  4.   四、炊事班长是业务技术的带头人,负责技术指导工作,要熟知食品加工程序和卫生知识要求。

  5.   五、负责成本核算,严格掌握投料标准,不准短斤少两。

  6.   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杜绝食物中毒和其它事故的发生。

  7.   七、负责上报班组采购计划,负责召开班组会议,组织班组人员学习业务技术。负责本班组的考勤管理。

  8. 八、抓好本餐厅节水、节电工作。

  9.   九、下班后负责水、电、汽阀门以及门窗的关闭,检查餐料、剩饭菜是否按规定存放妥当,工具、用具、机械设备是否清洁并摆放整齐等,一切符合规定后,方可下班。

  10.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  

74. 炊事员岗位职责

  1. 一、炊事员在餐厅经理和炊事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 二、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积极工作,发扬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精神,处处为集体着想,不计较个人得失。

  3. 三、坚持优质文明服务,对就餐者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解答,不与就餐者发生争执。

  4. 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搞好个人、食品以及餐厅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其它事故的发生。

  5. 五、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熟记食品 安全知识和要求,不断提高烹饪技能。加强学习,团结友爱,尊师爱徒,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6. 六、坚持原则,公私分明,不占集体便宜,生活上不搞特殊化。

  7.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机械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节约原料,努力降低伙食成本。

  8.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5. 保洁员岗位职责

  1. 一、保洁员在物业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饮食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统一着装上岗,树立良好形象。

  2. 二、听从经理指挥,按照《卫生区域清洁标准》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本人所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3. 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 四、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5. 五、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餐厅专管人员,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6. 六、发现事故隐患和可疑迹象,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7. 七、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严禁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

  8. 八、认真听取餐厅管理人员对保洁质量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有不达标立即处理,不得与其发生争执。

  9. 九、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主管领导。

  10. 十、认真完成上级主管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 操作规程及要求

76. 原料采购 食品贮存及库房要求

一、原料采购要求

(一)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二)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三)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应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四)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采购供货合同、每笔供货清单。

(五)采购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六)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

二、食品贮存要求

(一)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三)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4.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三、库房要求

(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二)食品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三)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四)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应能使贮存保管中的食品品质的劣化降至最低程度,防止污染,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如库房门口设防鼠板)。

(五)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

(六)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七)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77.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程及要求

一、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四、专器称量

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

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人。

78. 粗加工及切配操作规程及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按照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用部分等工序进行加工处理。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四、蔬菜在使用前冲洗干净并浸泡30分钟以上,以降解蔬菜中农药残留量,预防食物中毒。

五、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六、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七、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八、蔬菜、肉类、海鲜等食品原料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九、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垃圾及时入桶。

79. 烹调加工操作规程及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

三、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四、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五、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六、需要冷藏的食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食品冷藏柜要保持清洁,生食品、半成品要分柜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七、加工结束将地面、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垃圾及时入桶。

 

 

80. 面点加工操作规程及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

三、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四、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五、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六、奶油类原料应低温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

81.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及要求

一、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清洗方法

1.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3)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2.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三、消毒方法

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四、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五、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六、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82. 食品留样规程及要求

一、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进行留样。

二、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留样冰箱专用。

三、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留样冰箱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四、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特殊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五、留样人按规定填写(留样记录表),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83. 安全使用燃气规程及要求

为保证食堂膳食工作安全进行,保障就餐人员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常参加消防知识普及讲座,按要求积极参加消防演习。

二、食堂人员必须熟悉消防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

三、每个食堂人员必须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以备应急处理。

四、任何食堂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燃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

五、食堂人员要注意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燃气关闭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急着开电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如嗅到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七、在使用燃气前,应先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燃气泄漏后才能点火,才能打开炉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门,使天燃气完全燃烧。

八、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应按炉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烹调厨师应熟悉操作炉灶的各种开关。

九、下班前应关好炉前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关阀记录,确保煤气无泄漏方能离开。

十、定期(每月)检查燃气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做相关处理。问题较为严重的,及时上报,及时安排,及时处理。

十一、燃气设施(表、调压设备、阀)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不能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施,不得挡住、涂改煤气方向指示标志,保持设施干爽清洁、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十二、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胶管(点火棒)有无龟裂老化、穿孔,甚至断裂的情况,要及时报告。

十三、燃气一旦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表前阀或调压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十四、为防止意外失火,烹饪间附近必须配置灭火设备。

84. 售饭操作规程及要求

一、遵守开饭时间,搞好售饭服务,做到买卖公平,保证供应热饭菜。

二、售饭前先将售饭台、工作台擦干净,做到无油腻无脏物;玻璃明亮,打卡机干净无污迹,售饭区地面干净,无油不滑。

三、做到售饭用具齐全,各类备用餐具数量充足。

四、明码标价,菜牌齐全,菜价对应。

五、售饭时要用专用工具,不允许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六、售饭时不允许用手扣碗里,如有饭菜洒在桌面上,应及时用抹布擦干净;禁止用手触摸头发、鼻子,或将手置于衣袋中。

七、售饭中禁止面对同学或售饭台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禁止扎推聊天或在售饭时快跑及打闹。

八、划卡收费按实际发生额收费,严禁四舍五入;禁止收取现金、打人情饭及人为缺斤短两。

九、售饭结束后,应打扫售饭台及地面,保持干净、整洁。

十、及时清理掉在台面上的饭菜,保持台面干净。

十一、处理好剩饭菜。

85. 饮食服务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操作规程及要求

一、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落实膳食中心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口罩、手套、洗手液、体温检测枪等;消毒人员的防护用品;消毒设施设备及用药(含氯消毒液、医用酒精、喷雾器、清洁工具等)。

二、人员管理

把好上岗关:餐厅员工进食堂前先检测体温,合格者方可进入食堂,在岗工作应全程佩戴口罩,口罩一次性使用,每半日进行更换,疫情期间不得佩戴 PE 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

强化个人卫生:加强员工个人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四勤”(勤洗手、勤剪 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四净”(工作服净、帽净、口罩净、围裙净)制度。餐厅员工应使用专用卫生间和盥洗间,如厕前后要洗手、更衣。

三、采购管理

严格监管食材源头:加强对采购办伙食材渠道来源和索证的监管确保食材来源清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证等证件齐全。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采购、验收、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肉蛋类制品。

严格采购中交接货物管控:要求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供货商、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严格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四、烹饪与销售

烹饪管理: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摄氏度以上。疫情期间禁止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等生冷食品的制作和销售。

生熟食品分开: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

出售食品保护: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出售的食品不得无保护暴露。

公用餐具保护:公用餐具(使用前严格消毒清洗保洁)、免费汤粥、免费调料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灰尘、蚊蝇等污染的措施。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销售管理:餐厅员工销售食品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服务对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后厨管理

后厨全封闭管理: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完善门禁系统),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伙食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进后厨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做好记录。

个人物品管理: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后厨,手机进后厨应经消毒处理。

通风管理:后厨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智能化监管:充分发挥电子监控智能管理系统对员工规范操作防控疫情的监管作用,及时督导整改到位。

六、就餐管理

通风管理:每餐开餐前和结束后就餐大厅开窗通风30分钟以上,保持食堂就餐场所通风良好。

洗手池、洗手液管理:在餐厅中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引导师生餐前洗手并成为习惯。

规范就餐程序: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饭窗口买饭(包括自选餐和自助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保持安全就餐距离,避免 交叉感染。

多样化就餐方式:为减少师生在餐厅就餐人数降低就餐场所中的人员密度,采取个人自带餐具打回用餐和餐厅就餐等多样化就餐方式相结合,辅助套餐盒饭供应,延长供餐时间,倡导错峰用餐、宿舍用餐,最大限度避免聚集用餐,减少交叉污染和相互感染;

个人分泌物处置:打喷嚏和咳嗽时应使用纸巾遮挡包裹,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包括废弃的口罩)使用密封袋密封弃置于有盖垃圾桶内。

餐厅清洁消毒:开餐前对餐厅进行清扫、清洁、消毒、通风,开餐中及时清理餐桌和地面废弃物并清洁餐桌,进行环境消毒,就餐座位使用酒精进行消毒,做好卫生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定位保管。

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定点存放,每日由市政环卫专业公司清运,每日对存放场所进行清洁并彻底消毒,消除病毒感染源。

七、清洗消毒

公用餐具洗消:公用餐具进行规范化全覆盖每餐次清洗消毒,按标准要求进 行保洁,并经每餐次抽样检验,确保检测合格。

餐具高温消毒:餐用采用高温热力蒸汽方法进行消毒。

食材洗消和保管:对食品原料和加工后的半成品进行严格的洗消和卫生保管。

回收餐具的洗消:每餐次对后厨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坚持高温消毒方式对病毒灭活。

环境管理:对食堂内外环境每天晚上供餐结束后利用84消毒液进行全面消毒,餐桌椅每餐结束后用酒精全面消毒,不留死角。高频接触部位如水龙头、门把手、冰箱门把手、货梯开关等位置要随时做好消毒,肉眼可见污物要随时清理并消毒。

 

十一、 应急预案

86.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济南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校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造成师生员工大量发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4.配合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高树中

副组长:徐 杰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合刚  吕霞霞  陈 众  陈宏志  念金波  程书华

办公室主任:程书华  陈宏志

(二)职责

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协助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四、预警与报告

(一)预测预报

食品安全事件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相关部门要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二)责任报告人

1.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就餐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三)报告时限要求

有关部门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立即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四)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领导小组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五、应急响应

应急领导小组得到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尽快组织实施、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清校区:87261315;千佛山校区:81280645)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清校区:87221658;千佛山校区86980124:)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并尽可能说明原因和发展趋势等。

(二)将病人送往附近的医院就诊;协助医院做好病人呕吐的留样和吃剩食品的留样。

(三)组织保护好发生事故现场,停止生产加工、销售、食用可疑的食品;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的原料;等候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来处理。

(四)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的相关资料,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追查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的来源。

(五)追回已销售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六)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发生事故的现场的调查、采样完毕后,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事故的现场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六、后期处置

(一)应急工作结束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发生事故的现场的调查结果和提出的相关意见 ,迅速采取防范对策、措施,整改完成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才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对食品安全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87. 饮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食堂是人群聚集的场所,是学校的重点消防防火部位。为切实做好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促进校园安全与稳定,特制定饮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饮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工作机构。

1.长清校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长:于合刚

副组长:毕春玉 赫连民 崔兴贵 刘建军 崔得学 王雅威

办公室主任:刘学新

员:韩 崔得勤 郭俊信 刘忠传 李大伟 侯小兵 崔德标 朱京友 康新瑞 孙功安 曾凤富 赵素芳 张春梅

刘文祥 王兴传 李庆合 焦广友 孙本乾

2.千佛山校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长:张守忠

副组长:王传海

员:杨继民 王绍红 周长功 李 明 白兴玉 王传彬

二、消防安全工作机构的责任

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机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负责本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事前消防预防工作

1.饮食服务中心各食堂日常消防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学校和饮食服务中心的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做到防范于未然。

2.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和员工,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强化员工消防意识。

3.选派骨干力量接受市消防部门的培训考核,掌握消防救险技能。

4.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火警实情演练,特别是紧急疏散方面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师生安全疏散撤离。

5.食堂消防安全值班人员全天候值班,消防工作做到天天检查。

四、事发时处理程序

1.检查、报警和上报。当发现有起火的“可疑情况”时,现场人员应立即进行检查,确认是否有起火现象。如确认起火,如火势微小,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如火势较大,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并向消防119报警,同时向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89628119)报告,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

2.现场指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达火险现场指挥救火人员进行灭火工作。

3.师生疏散及逃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及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师生员工,并正确引导师生奔向疏散通道疏散到安全位置,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4.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88. 饮食服务中心防汛抢险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饮食服务中心各食堂汛期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饮食服务中心防汛抢险工作机构。

1.长清校区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长:于合刚

副组长:毕春玉 崔兴贵 刘建军 崔得学 王雅威

员:刘学新 崔得勤 郭俊信 张春梅 刘忠传 侯小兵  

李大伟 崔德标 朱京友 康新瑞 孙功安 曾凤富

赵素芳 刘文祥 王兴传 李庆合 焦广友 孙本乾

2.千佛山校区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长:张守忠

副组长:王传海

员:杨继民 王绍红 周长功 李 明 白兴玉 王传彬

二、职责落实

(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职责

1.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在学校及后勤管理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层层把关。

2.组织饮食服务中心各餐厅的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置,防患于未然。

3.建立预警机制。当汛期来临和灾害天气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4.灾害发生后,防汛抢险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所分管区域受灾现场。

5.对餐厅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情况,上报后勤管理处。

6.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7.搞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

二、抢险救灾措施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餐厅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协调有关部门,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及时告知相关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及时查明是否有人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立即组织救助,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4.对所发生的灾害情况,第一时间向后勤管理处报告情况,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必要时向有关后勤管理处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餐饮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6.及时做好善后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89. 饮食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就餐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达到及时控制,保障饮食供应和安全。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饮食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饮食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防控及处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于合刚

副组长:毕春玉 张守忠

员:赫连民 崔兴贵 刘建军 崔得学 王传海 王雅威 刘学新 崔得勤 刘忠传 侯小兵 李大伟 朱京友 崔德标 康新瑞 孙功安 郭俊信 曾凤富 赵素芳 张春梅 刘文祥 王兴传 李庆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饮食突发事件防控及处理责任制。

2.检查、督促突发事件防控措施。

3.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控制及处理突发事件。

4.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卫生部门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预防学生罢餐应急预案

1.切实加强食堂管理。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食堂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不允许任何人与学生发生任何争执;对学生反映的伙食问题要及时答复,及时处理,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2.加强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饭菜留样制度,严把进货关、加工关;加强对后堂的安全监控,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3.餐厅经理必须坚守岗位,随时随地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发现正常就餐时间内,就餐人数发生异常反差及其他苗头或发现有学生谈论罢餐问题,餐厅经理要立即报告中心领导。
 5.
在食堂周围发现有诬陷、诽谤、煽动(或有反动内容)性质的大(小)字报、标语等,应立即报告中心领导,必要时可以立即揭下(尽量保持完整),并送到校保卫处或校有关部门。

6.饮食中心定期开展与学生生活部干部会谈,了解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对市场行情进行沟通,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二)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饮食服务中心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中心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食堂要做到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饮用水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食堂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区,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中心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食堂餐厅门的管理力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食堂餐厅。

⑤、中心根据情况,及时向全体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区,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管理,全体员工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食堂餐厅。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员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员工和去疫区后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中心不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会议时间,暂停对外服务。

④、食堂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中心每日公布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发生疫情

中心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将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供餐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炭疽及非典型肺炎的疑似病例,暂停该部生产,由其它部门兼顾供餐。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可在报请上级院领导批准后,对该食堂停业。

②、对于停业的食堂,可合理调整供餐形式,采用其它区食堂配送等形式解决。并加强与团委、学生处的联系,稳定学生的情绪。

③、尊重和满足员工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员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三)停电应急预案

1.中心为每个食堂都配备了发电机,以防停电时临时使用。

2.接到动力中心停电通知后,立即进行发电准备。

3.各食堂检查发电机、线路,检查柴油是否充足,及时补充;

4.停电后,立即启动发电机发电,保证正常供餐。

5.由此造成的供餐不便,通过版面对就餐的师生员工进行解释,求得师生员工谅解。

(四)停水应急预案

1.中心为每个食堂都配备了储水箱,以便停水时使用。

2.接到动力中心停水通知后,立即进行储水准备。

3.各食堂将储水箱储满水。

4.若停水时间较长,中心紧急联系消防部门,取得消防部门配合,用消防车送水。

5.由此造成的供餐不便,通过版面对就餐的师生员工进行解释,求得师生员工谅解。

(五)天然气泄露、停气应急预案

1.餐厅经理每月检查备用液化气灶头的数量及状况,保证应急使用。

2.增加电用灶具生产的产品,减少煤气灶具生产的产品。

3.由此造成的品种不全,开餐时向就餐者如实反映情况,求得学生理解。

4.发生天然气气泄露,餐厅经理要关闭天然气总阀,及时向煤气公司报警,并报领导小组,疏散人员,设立警戒线。

(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食堂生产和员工日常生活中,因生产发生或其他原因导致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所在餐厅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主任。

2.中心主任要立即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发生事故的餐厅经理和当事人必须密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

4.进行事故经过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工伤认定和处理意见。

5.事故处理结束后,以通报或其它形式教育员工。

(七)破坏就餐秩序应急预案

1.餐厅经理密切注视餐厅秩序,发现异常的群体动向要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保卫处汇报。

2.中心领导要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异常情况,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就餐。

3.发生围堵餐厅大门,打砸餐厅设备时,餐厅经理要立即拨打 110 报警,向突发事件小组领导报告。

4.应急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措施控制局势,减少损失,为保障学生正常就餐提供条件。

5.当食堂遭到破坏,不能正常供餐时,可合理调整供餐形式。

6.协助公安和保卫处处理破坏秩序事件。

7.与团委、学生处联系,由他们协助做好学生解释工作,稳定学生的情绪,保证教学的正常秩序。

90. 饮食服务中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

根据学校、后勤管理处的通知精神以及《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山东省高等学校 2020 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等相关知识,为系统化、科学化、精准化做好春季学期学生餐厅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以确保学校工作秩序,最大限度的做好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饮食服务中心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小组,小组成员为中心及各餐厅、部门负责人。并设立4个专项工作组:消毒工作小组、体温监测小组、原料供应保障小组、宣传动员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小组:

长:于合刚

副组长:毕春玉(长清校区) 张守忠(老校区) 崔兴贵(一餐)

刘建军(二餐) 崔得学(远方阁餐厅) 王传海(老校餐厅)

员:赫连民 王雅威 崔得勤 郭俊信 张春梅 刘忠传 李大伟 侯小兵 崔德标 朱京友 康新瑞 孙功安

曾凤富 赵素芳 刘文祥 杨继民 王绍红 高玉元 周长平 宋朝军 刘学新

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学校防疫工作指示精神,组织做好防疫宣传,抓好本中心防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预案处置各种紧急情况。

2. 组长和副组长负责中心防疫全面工作,履行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职责,根据职责对中心各餐厅的防疫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各成员负责各个分管部门防疫工作落实,听从组长、副组长的统一安排。

3. 每个餐厅均须成立防疫小组,由餐厅经理为负责人,全面负责落实餐厅防疫工作,负责信息上下联络和工作协调;负责监督餐厅员工防疫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消毒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饮食服务中心各餐厅内部场所消毒、餐厅内餐用具消毒及工作人员出入餐厅消毒等所有消毒工作,做好消毒记录。

一号餐厅组长:崔兴贵 成员:崔得勤、郭俊信、张春梅、刘忠传、李大伟、侯小兵、崔德标、张山、朱京友、康新瑞、孙功安、宋朝军、王兴传。

二号餐厅组长:刘建军 成员:吴刚、叶民、曾凤富、郭俊信、赵素芳、张春梅、刘文祥、宋朝军、李庆合。

远方阁餐厅组长:崔得学 成员:张立军、赵淑伟、孙吉泽。

老校餐厅组长:王传海 成员:杨继民、王绍红、周长功。

员工宿舍组长:焦广友 成员:孙本乾

(三)体温监测小组:

负责所有进入餐厅工作人员及其他确需进入餐厅人员的体温监测,员工体温测量在原有晨检的基础上增加下午上班体温检测,负责相关可疑人员的排查及上报工作,并做好记录。

一号餐厅组长:崔兴贵 成员:崔得勤、郭俊信、张春梅、刘忠传、李大伟、侯小兵、崔德标、张山、朱京友、康新瑞、孙功安、宋朝军、王兴传。

二号餐厅组长:刘建军 成员:吴刚、叶民、曾凤富、郭俊信、赵素芳、张春梅、刘文祥、宋朝军、李庆合。

远方阁餐厅组长:崔得学 成员:张立军、赵淑伟、孙吉泽。

老校餐厅组长:王传海 成员:杨继民、王绍红、周长功。

员工宿舍组长:焦广友 成员:孙本乾

(四)原料供应保障小组:采购人员负责提前了解市场并联系供应商,确保原材料储备工作;质检和仓管人员做好食堂物资验收管理,一方面确保物资供应充足,保证食品原料卫生安全,并做好台账记录;另一方面严格监控配送人员个人状态,佩戴口罩情况,严禁随意走动,做好记录。司机负责采购运输车辆每日清洗及消毒工作。

组长:于合刚

成员:高玉元 周长平 李桂芝 朱洪亮 王秀 周长功 孙新房

(五)宣传动员小组:负责对学校下达的各项防疫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做好员工日常有关疫情方面情况及时上报,及时提供一线信息,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组长:毕春玉

成员:崔兴贵 刘建军 崔得学 王传海 王雅威

二、基本要求

根据学校防疫部署和要求及饮食服务工作的实际,为确保防控预案落实基本要求如下:

1.通过网络平台做好宣传动员和应急培训。利用假期开学前做好员工个人防疫知识学习的熟悉和餐饮疫情防控措施的准备,要求全员学习掌握餐厅防疫知识,深刻领会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要求,明确餐厅具体的防控措施,从认识上为开业做好基础准备。

2.根据预案内容做好分级预案,预测可能的事件及防疫保障措施。确保开学前后按照预案各餐厅应对措施有力,应对处置及时,责任落实到位,物资调配准备到位,保证正常开业,为餐厅开业做好物资准备。

3.根据预案内容做好人员安排和责任区分。做好开学前的人员防疫防控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员工健康动向,跟踪人员的流动管理,确保人员健康上岗。制定上报防疫工作人员安排情况,为开业做好人员准备。

4.预防为主,措施到位。做好人员及采购、加工、出售各环节的防疫和卫生等管控措施,排查隐患,杜绝漏洞,确保餐厅运转正常,为开业做好管理准备。

三、具体实施措施

饮食服务中心防疫工作应急措施分为三个阶段。

(一)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假期期间,饮食服务中心主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培训,跟踪掌握全体员工防疫动态,做好工作预案和物资准备。

1.学校开学以前,中心主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工作,跟踪掌握人员防疫动态。中心各餐厅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建立QQ群、微信群以及电话通讯联系,组织员工学习《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等个人防疫知识,传达省市、学校、后勤管理处、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每个员工深入领会贯彻执行上级、学校等有关防疫工作指示精神,熟练掌握餐厅疫情防控措施,员工在假期期间加强自身防护,自觉学习餐厅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健康按时上岗。

2.学校开学以前,中心各餐厅随时掌握人员动态。

1)跟踪记录本餐厅人员动态。中心各餐厅与全体员工建立联系,跟踪调查员工防疫期间的活动动态并做好记录,按照中心安排进行上报。在学校正式确定开学时间前,所有人员严禁进入学校。已经安排员工返济的值班餐厅,要求员工返济后在居住地自觉隔离14天,并向当地居委会汇报自己的情况。没有返济的员工每天须向各餐厅汇报自己情况,如有返济安排需提前向餐厅汇报。

2)各餐厅对可能潜在的隐患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上报,并利用网络等手段向本餐厅人员传达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的具体措施。

3)假期期间各餐厅每5天向中心汇报一次全体员工具体动态。其他时间各餐厅自行每天统计掌握,出现员工流动情况随时向中心汇报。中心根据各餐厅上报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员工流动动向,及时掌握。根据学校入学通知要求,对员工返济做出实施安排,保证上岗人员14日前无症状。

3.因学校开学时间未定,中心各餐厅根据应急预案做好设备、设施、物资必要准备工作,同时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工作。各餐厅要及时了解开学时食堂食品原料等物资需求情况,227日汇报需要的物资预采购清单。中心收到采购清单后开始了解市场情况,与供货商家建立联系,了解供货商防疫情况,进行物资调配准备,正常情况下在学校确定开学时间前一周购入食品原料及物资。对可能出现的物资短缺的供应商及市场价格情况做出分析。根据防疫管理要求,做好红外线测温仪、手持测温热像仪等快速测温设备等物资储备工作。

(二)开学时的准备工作

学校开学时中心主要做好人员到位防疫监控、餐厅卫生消毒防疫工作和物资调配准备工作。各餐厅根据学校的要求和中心预案做好各餐厅学生就餐疫情防护工作。

1.学校开学通知下达后,各餐厅按照预案在学生入学前一周做好员工到岗、物资调配到位、餐厅全面防疫消毒、餐厅防疫人员安排和工作措施部署。

2.餐厅整体消毒。接到学校开学通知后,中心各餐厅组织员工对餐厅全面消毒。餐厅利用一天时间组织员工按照《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进行全面消杀。

1)利用84消毒液对用餐环境、地面、桌椅、出入门等进行消毒、清洁。

2)采取沸水蒸汽、热力洗碗机和84消毒液对餐厅加工地面、餐具餐盘等进行消毒清洁。利用紫外线消毒杀菌灯对加工环境和售饭间进行空气消毒。用酒精对设备进行消毒清洁。

3)按照学校要求在通知员工返岗时,安排住校员工对返岗员工住宿环境消杀,对住宿环境进行全面卫生清洁。

3.人员报到防疫工作。各餐厅做好对可能存在物资储备不足,人员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的预判和应急措施。

1)假期期间各餐厅与员工保持密切联系,各餐厅确保在接到学校开学通知后第一时间与员工取得联系,根据掌握的员工入校前14日动态。

2)各餐厅安排住校人员对进入宿舍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做好登记记录,发现检测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隔离处置。

3)各餐厅做好餐厅备货信息储备,一是做好餐厅目前物资情况清单,二是做好需采购物资清单,并与保管员、采购员建立联系,上报采购清单,并根据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货物到货时防疫工作安排。

4.物资储备准备工作。

1)中心采购办公室负责物资储备准备工作,根据学校开学正式通知,提前5天对蔬菜市场情况进行了解,如蔬菜市场能不能开业,供货商物资储备能否满足供应等情况,货源不足的通过潜在供货商联系备货。采购员要根据学校防疫工作需要做好供货商个人防疫情况备案和货物需求情况沟通,组织原材料采购工作,并要求供货商根据学防疫工作要求和市场情况随时供货准备工作。

2)各餐厅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做好物资储备统计和采购清单。

(三)开学后的防疫工作

学校开学后,中心根据学校防控要求和餐厅防疫需要组织餐厅做好以下措施。

1.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落实饮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口罩、手套、洗手液、体温检测枪等;消毒人员的防护用品;消毒设施设备及用药(含氯消毒液、医用酒精、喷雾器、清洁工具等)。

2.按照假期防疫工作安排,人员到校后各餐厅安排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同时查看跟踪记录,确保上岗人员14日前无症状。员工每餐进餐厅前需进行问询和体温测量无异常,合格者方可进入餐厅。上岗时按照要求洗手戴口罩,同时做好登记记录,口罩一次性使用,每半日进行更换,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加强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员工严格执行 “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四净”(工作服净、帽净、口罩净、围裙净)。

3.员工宿舍实行出入登记,禁止外人进入,经常消毒。

4.餐厅开业后餐厅内部强化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加工区。全部人员一日三检,每天对餐厅出入口门把手等环境进行消毒,监督人员进入餐厅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消毒,供货商等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餐厅。每餐结束后对就餐大厅、加工环境进行消毒。加大对采购物资监管,严格索证和物资来源检验登记,动物产品检验证齐全。货物交接、检验一律带一次性手套,戴口罩,防止接触原材料。保管、验收、供货商等彼此保持1米距离。

5.烹饪及出售饭菜达到防疫管理要求。食物煮熟烧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摄氏度以上。疫情期间禁止生冷、冷荤、凉菜、凉面等生冷食品的制作 和销售。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

6.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灭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销售人员使用专用工具,戴口罩和手套,尽量减少语言交流,饭菜明码标价。

7.售饭人员工作服按照要求保持干净卫生,每天更换洗涤并高温消毒。餐用具每天按照规定用250mg/L消毒液浸泡5分钟以上,加强消毒管理。

8. 餐厅师生就餐采取如下措施:

1与学生处、团委、各学院建立联系进行协调和管理,协调加强对餐厅出入人员和就餐秩序的管理,并做好定向保障,调配车辆,组织对公寓住宿人员、学生配餐车定点配送工作。对一些隔离人员餐饮派送工作。

2)在各餐厅入口处设立体温测量监测点,对每个进入餐厅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中心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对进入餐厅就餐师生进行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2摄氏度人员不准入内,委托人员购餐。

3)各餐厅严格限制人员进出,餐厅只留两门,一进一出,其它门封闭。就餐人员每2人一桌,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饭窗口买饭(包括自选餐和自助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保持安全就餐距离,避免交叉感染。

4)每餐开餐前和结束后就餐大厅开窗通风30分钟以上,保持食堂就餐场所通风良好。在餐厅中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引导师生餐前洗手并成为习惯。

5)各餐厅做好餐盒、食品塑料袋储备。为减少师生在餐厅就餐人数,降低就餐场所中的人员密度,我们倡议采取个人自带餐具打回用餐和餐厅就餐等多样化就餐方式相结合,辅助套餐盒饭供应,延长供餐时间,倡导错峰用餐、宿舍用餐,最大限度避免聚集用餐,减少交叉污染和相互感染;

(四)特殊情况处置工作

1.特殊人员情况的处置

各餐厅员工中出现下列特殊情况,应立即上报中心。全体人员需无症状后上岗,对上岗人员阐明厉害讲明责任,注意观察跟踪。对出现感冒发烧等症状人员立即实行隔离,了解接触人员情况,逐一调查核实隔离,并上报学校进行处置。

1)餐厅员工出现来自疫区人员或接触确诊病例情况。

2)员工餐前检查出现体温高于37.2摄氏度、咳嗽、头疼发热等症状。

3)员工中有外出旅游等,隔离不满14天。

2.市场物资供应短缺及大幅波动时的处置

开学后原材料价格如果波动较大,在确保饭菜价格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启动价格补贴机制,保证饭菜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针对可能存在的物资供应不足、不及时,开学前了解并掌握一些潜在的供应商,在供货商物资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报告,经同意后确保补充物资供应。

3.突发事件隐患的处置

中心各餐厅、员工在应急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有突发事件隐患的,需在第一时间向中心报告。中心按照预案立即处置,并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实施过程中责任与追究

饮食服务中心作为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中心主任、副主任为中心主要责任人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各餐厅负责人为本餐厅责任人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责任人对应急预案中承担工作组织和落实负主要责任。在落实过程中出现问题,按照分管工作承担的职责进行追责。各餐厅要加强责任感和政治意识,强化追责和奖罚措施。对在工作部署上推诿扯皮,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工作落实存在明显应付等现象,造成统计不全、明显漏报瞒报等重大疫情的餐厅和责任人,将根据重大情况处置不力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