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管理中心职责
作者:国资管理中心 时间:2020-03-27 点击数:
国资管理中心职责
一、在后勤管理处的领导下,协助处领导完成各项工作。
二、负责学校房产管理和校园商户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中心工作计划、运行预算工作。
四、制定房产科用章制度,严格管理公章的使用。
五、负责学校各类房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单位关于房产管理的各项改策、规章、制度及文件管理的新政策新要求,制定并实施有关房产管理制度和规定。
六、负责学校公共用房和教职工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合理分配和调整,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和统计相关资料工作,做好动态化信息管理工作。
七、根据房改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要求,负责教职工的分房、售房及房屋产权证明的办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公租房、住房补贴的申请、分配、管理工作。
八、制定校园商户监督管理办法,按规定下发违约查处告知书和违约处罚通知书。
九、负责起草并协助学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监管合同执行。
十、定期检查校园商家的经营范围、食品卫生、食品安全、商品价格、室内外卫生和消防安全。严禁超范围、违章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保证商品进货票据齐全,保证明码标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配合学校做好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
十一、负责接待教职工的来电、来访等咨询工作,坚持原则,热情、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