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 系统公务用车审批流程使用说明
作者:后勤管理处 时间:2020-05-28 点击数:
OA 系统公务用车审批流程使用说明
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OA 系统公务用车审批流程已在学校“智慧山中医”APP 移动办公平台及网页上线运行,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按照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我校所有公务用车,包括机要应急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一般公务用车、租赁社会车辆、部门自有经费用车等公务用车在使用前均须通过OA 系统公务用车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以符合“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
2.按照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中“部门单位开展本部门规定职责所必须的公务活动,人数较少、事项相对单一的,如开会、递交材料、学习培训、办理审批等公务出行,优先乘坐公共交通、通勤班车或乘坐出租车保障公务出行。”的管理要求,除机要、财务审批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收单人单趟的公务用车使用申请。
3.审批发起人在填写完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基本信息后,须选择“部门用车”或“学校用车”。其中,“部门用车”是指由部门自有经费列支的公务出行;“学校用车”是指由学校车辆经费列支的公务出行。
4.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须选择“市区内用车”或“市区外用车”。其中,“市区内用车”是指在济南市范围内(含十区两县)的公务出行用车;“市区外用车”是指在济南市区以外的公务出行用车,须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
5.根据公务用车从严管理及差旅管理的相关要求,除有公函的接待任务、外事活动、学校承办的大型活动的接待任务等情况外,原则上不接收“接送站”或“接送机场”等理由的公务用车使用申请。
6.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请与后勤管理处联系沟通协调。
后勤管理处
2020.05.26